各单位:
为切实加强对校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管理,根据《烟台南山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、《烟台南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术报告会、论坛、讲座审批流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凡在学校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坚持党政同责、齐抓共管,各主办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审批、监督和管理责任。
二、严格审批程序,学术报告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;邀请外国学者及港澳台学者担任主讲人的,须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(国外相关材料必须翻译为中文),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,不得事后补办。履行审批手续完毕后,方可持申请表进行宣传预告和场地申请。
三、申请表须按照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好后,主办单位按照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,由党政负责人签字,严格按照“科学研究无禁区,三尺讲台有纪律”的要求履行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的责任。
四、审批表一式三份,一份主办单位存档,一份由科研主管部门备案,一份由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。
五、申请被批准后,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,不得擅自更换内容、时间、地点、听众范围和人数。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,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通报。主讲人、主题或主办单位有变化的,需重新申办。
六、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,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;造成重大负面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,将严肃追究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附件:1.烟台南山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
中共烟台南山学院委员会
2022年9月22日